在過去,筆者於推動校內電子學習的過程中,慢慢的歸納了電子學習的三個重要元素:
科技(Technology)、內容(Content)及教學法(Pedagogy)。
科技上不用多談,有的喜歡用A字頭的、有的喜歡I字頭的,各有各的選擇,但殊途同歸,不同的工具總可帶動電子學習。而內容上,這是最令人頭痛的,不只是老師頭痛,教育當局都感到頭痛,繼有電子書市場開拓計劃,接著的是書商退出,大家由期待到無奈,由躊躇滿志到見步行步,我想一切就只有等待。那即是說內容上不用急,而科技上雖然急,但不比最重要的教學法為急。
若果現在每個學生上課一人一電腦,我相信開心的是學生,煩惱的一定是老師,因為學生終可「解禁」,但老師呢?須花更多的精力去管制學生,既不可這樣,又不可那樣,最好的是學生關掉電腦,但不可放在抽屜,必須放在枱上,以免學生偷偷用電腦。
先不談電子學習,這又是否正進行教學呢?這只是一場貓捉老鼠的遊戲。所以說,於電子學習中,最重要的還是教學法,老師如未有改變的心態,加上配合的行動,電子學習只會成為一場「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數字遊戲。早前,筆者經常在想電子學習是否為了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而已呢?但再看看現今教育界,推行電子教學的不只是BAND 3的學校,有些更是BAND 1學校,有的更是名校中的名校。
曾有機會與這些推動電子學習的賢達傾談,「若老師以過去自己學習的方法教導未來的棟樑,效果是成疑的。但若能以未來棟樑學習的方法去引導他們,效果豈非更顯著?」一言以蔽之,相信要老師須自覺現今個人教學的不足,或由各校推動電子學習的同工帶給他們這個訊息,否則要改變一群一直覺得自己教學沒有問題而又自我感覺良好的老師的想法又談何容易呢?所以最急的還是老師的教學法及其心態的轉變。